有个做行政的朋友跟我抱怨:一份办公室保洁合同,本来只想签一年,结果第二年期满了才发现合同还在继续跑。
原因很简单:合同里写了"期满前30日未提出异议,自动续期一年"。
他们没人注意到这条。自动续约条款长什么样
常见的几种表述:
第一种,期满自动续期,除非任一方在约定期限前书面通知不续。
第二种,期满后双方未提出异议即视为续约。
第三种,更隐蔽:写"合同有效期一年",但在附件或者补充条款里埋了续约安排。
这三种都属于"今天不管、明天生效"的类型,风险在于它不需要任何人再签字。
为什么会踩坑
因为到期这件事没人管。合同签完归档之后,通常不会有专人去盯到期时间,尤其是小额、日常类的合同。所以自动续约条款真正的问题,不是条款本身,而是缺少提醒机制。
三个处理办法
办法一:签之前先找。不管合同多长,先搜"续期""续约""顺延""自动延长"这几个词。找不到再往下看别的。
办法二:能不自动续就不自动续,或者把续约改成"需双方书面确认"。
办法三:接受自动续约但缩短通知期,比如从30日改成7日,给自己留出反应时间;同时把到期日登记进台账或者日历提醒。
我现在的过稿方式
我现在处理这类合同,会先跑一遍智能审查抓"隐藏条款"。小包公的合同智能审查是我常用的一款,它会把风险点和原文位置一起标出来,连带给出相关法条和参考案例,像续约、顺延这类藏在角落里的表述比较容易被它拎出来。审查立场可以选择,站在承租方或出租方的角度,关注点不一样。
别的工具我也用过:有的偏向条款库比对,适合模板管理;有的上手快、适合快速筛。小包公的不足是按次计费,日常小额合同多的时候要算成本;另外它给的是提示,到期管理这件事还是要靠台账或者人工提醒。
一个立刻能做的动作
把公司现在在跑的合同清单翻出来,标一下每份的到期日。
标完之后你会发现,有相当一部分快到期的合同,你根本不知道它快到期了。
【注】
本文为个人实测记录与观点,产品功能与资费请以官方公示为准。
文中合同情形为测评用示例材料,非真实案件。
本文不构成法律意见,具体问题请咨询执业律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