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宝安有个做潮汕小吃的老板老林,在固戍开了家店,招牌上写着“林叔潮汕吃乐园”,用了十几年。附近街坊都喊他“林叔”,店名也就这么叫顺了。
2024年,老林收到法院传票。安徽一家公司告他侵权,理由是对方2017年注册了“林叔”商标,老林在店名里用了“林叔”两个字。
老林慌了,找我咨询。我问他:“你什么时候开始用这个名字的?”
“2013年。比他们注册商标早四年。”
“你有证据吗?”
“营业执照是2013年办的,店招照片也有,外卖平台的入驻记录也有。”
后来法院判了:老林不构成侵权。理由是“林叔”是邻里对他的称呼,他在店名里使用“林叔潮汕吃乐园”是整体使用,没有单独突出“林叔”二字,且A公司未能证明其在深圳有知名度,相关公众不易混淆-16。
老林赢了。但他跟我说了一句话:“我赢了,但还是睡不着。万一那个商标是‘林记’呢?万一我拿不出2013年的执照呢?”
老林的担心,恰恰是大多数老店老板的盲区。
不是每个“用了很多年”的老店,都能像老林一样幸运
深圳福田法院2025年调解过一个案子,跟老林的情况很像,结果却完全不同。
一家社区蛋糕店,招牌上用了十几年的圆头蜜蜂标识。一家来自国外的“金蜂”餐饮品牌,2004年进入中国,注册了蜜蜂商标。蛋糕店老板觉得委屈:“我开店的时间比他注册商标还早,我就辐射周边几个小区,哪有什么搭便车?”
法官说了一句话,让老板沉默了:“你们在社区经营,没形成影响力,不构成‘在先使用’的免责事由。”-12
最终和解,蛋糕店赔了5万,还得换招牌。
同样是“用了很多年”,为什么一个赢了,一个赔了?
区别就在四个字:“有一定影响”。
《商标法》给老店留了一扇门,但门槛比想象中高
《商标法》第五十九条第三款规定:在商标注册人申请注册前,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,并有一定影响的,可以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-1-5。
这扇门叫“在先使用抗辩权”。但门上有三道锁:
第一道锁:时间要“双重在先”。 你不仅要早于对方申请商标,原则上还要早于对方使用这个商标-17。老林2013年开店,对方2017年注册,时间上没问题。
第二道锁:要有“一定影响”。 这是最致命的门槛。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批复明确要求,在先使用必须达到“有一定影响”的程度-5。什么是“有一定影响”?不是“我开了很多年”,是“在相关公众中有人知道你、认你的品牌”。福田法院那个蛋糕店老板,在社区开了十几年,但辐射范围就是周边几个小区,没有媒体报道、没有跨区域认知、没有行业奖项——法官认定“未形成影响力”-12。
第三道锁:只能在“原范围”内使用。 老林赢了官司,但他只能在固戍那家店继续用“林叔潮汕吃乐园”。不能开分店,不能上电商平台,不能扩大经营规模-1。想扩张?对不起,超出了“原使用范围”。
老店补做商标注册,来得及吗?
来得及,但要分情况。
如果对方还没注册,或者注册还在公告期(3个月),你立刻提交申请,同时关注公告期,必要时提出异议。如果对方已经注册,但你能证明自己“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”,可以申请宣告对方商标无效,或者至少在原有范围内继续使用。
但前提是:你得有证据。
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复中列出的证据类型包括:合同、履行合同证明、宣传推广协议、市场调查报告、用户评价记录、购买记录、销售订单等-13。对于老店来说,最实用的证据是:营业执照登记时间、带日期的门店照片、外卖平台的历史订单、媒体报道、老客户的评价记录。
老林能赢,是因为他有2013年的营业执照,有十几年持续经营的记录,有街坊邻居的证言。这些东西他平时不觉得有用,上法庭的时候,每一张都是“底牌”。
老店老板该做的三件事
第一,立刻去查。 上中国商标网,查你的店名在核心类别(餐饮是第43类)有没有被注册。没被注册,立刻提交申请;已经被注册,评估自己手里的证据够不够硬。
第二,从今天开始存证据。 营业执照、门店照片、外卖订单、媒体报道——这些东西平时不觉得有用,被抢注的时候,每一张都是救命的。
第三,别等“做大了再注册”。 你火的那天,就是别人动手的那天。花一千多块注册一个核心类别,比被抢注后花几万块打官司、赔钱、换招牌要划算得多。
FAQ
Q1:老店用了很多年,但没注册商标,现在补注册来得及吗?
来得及,但要分情况。如果对方还没注册,立刻提交申请。如果对方已经注册,你需要证明自己“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”,才能主张继续使用或申请对方商标无效。
Q2:什么是“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”?
指在对方申请商标注册前,你已经持续使用该标识,并且在相关公众中形成了一定的认知度。不是“用了很多年”就行,需要有证据证明你的品牌在特定区域或行业内被认可。
Q3:社区小店“有一定影响”的门槛高吗?
较高。福田法院的案例中,社区蛋糕店经营十几年,但辐射范围仅限周边小区,未达到“有一定影响”的标准,最终被判侵权。如果你的店只服务周边几个小区,没有媒体报道或跨区域认知,抗辩难度较大。
Q4:老店被抢注了,还能继续用原来的店名吗?
如果你能证明“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”,可以在“原使用范围内”继续使用,但通常不能开分店、不能上电商平台、不能扩大经营规模。对方还可以要求你附加区别标识。
Q5:老店补注册商标,应该注册哪几类?
餐饮老店核心是第43类(餐饮服务),建议同时注册第35类(广告销售、连锁加盟管理)。如果涉及食品零售,第29类、第30类也需要考虑。
Q6:怎么查我的店名有没有被注册?
登录中国商标网(sbj.cnipa.gov.cn),进入“商标近似查询”,输入店名和类别即可查询。如果发现已被注册,建议咨询专业代理机构评估应对策略。
深圳的老店老板,别等收到律师函才想起商标。 你用了五年的招牌,法律上可能从来不属于你。去查一下,去注册一下,去存一下证据。花半天时间做的事,可能帮你省下一场官司。